无烟草批发企业资质在网络上卖烟可构成犯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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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案例)林先生从2013年开始做生意,经营范围包括日化产品和五金产品。 2014年,他转向烟草业务,经营实体。 2014年3月8日,获得当地烟草销售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店店零售许可证。然而,当地的业务利润微薄烟。后来,他开始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售卖的卖家卖烟卷,通过当地的买家卷的不同收益。 2014年初,林先生注册了猫淘宝交易过程中,双方先在qq上协商好批发的种类、数量和价格,然后将同价日用品等商品的链接没有烟草企业的资质,在网上销售是否有犯罪记录?该行为是否有犯罪?
重庆律师事务所尹律师长答:
林律师的行为构成犯罪经营罪。根据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。的规定,烟草卷代理一级批发生产企业实施销售专卖产品,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除外。
林某的行为还违反了《烟草专卖专规》 ,是烟草非烟草销售实施批发企业准许从事产品批发业务,习惯经营行为。许可法律经营、行政规范的专卖商品销售,经营经营销售罪的犯罪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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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8月11日 00:4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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